根据光华日报本月十八日的报导 ,吉打本同县的马华又再“出位”了 ;上次因拨款“抽油”跟当地福利组“啃上” ,这次则与义务消防队争“地”。本同县虽不大,但当地马华可说是多事之丘 ,与福利组争吵,乃是钱财作怪 。这次与义务消防队的纷争,又是什么呢 ?难道是领袖领导无方吗 ?
许多人(包括笔者)都觉得难以理解 ,顾名思义——义务消防队是为地方上消灾 ,只有出生入死 ,没有利益可言。反观马华应该是为民服务 ,两者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冲突 ,然而为什么会演变成几天的地步呢 ?其实应该互相配合才对呀 !
更何况马华的黄泰荣是一名“太平局绅”,身为太平局绅应该非常理解自己的身份 ;有负排难解纷的义务 。如今不仅未能维系地方上的“太平” ,却还搞出不必要的事端来 ,试问还配受委“太平局绅”吗 ?而且又是一而再 ,再而三 ,实在令人怀疑他的身份 ??
本同义务消防队的建筑图测既然已经获得当局批准 ,马华应该为之庆幸 ,给与百分百的支持才对啊 。怎么回百般阻挠呢 ?这莫名其妙 !
其实那块土地,应该是政府的吧 。一般建筑图测的批准 ,是需要地主认同 。既然义务消防队已经获得批准 ,也意味着地主已经认可 。假如马华是该地的地主,他们若不批准,当局怎会批准图测的申请呢 !现在义务消防队的建筑图测在马华不同意之下,已获得批准 ,那就很明显的该地并不属于马华的了 !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本同马华区会 ,认同义务消防队这么多年来在地方上所作出的贡献吗 ?
寄语马华区会 ,好事多做 ,违反人民利益的坏事别作为妙 ,否则自讨没气 ,将会自食其果 !请好之为之 !
Thursday, January 20, 2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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