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September 10, 2009

浅谈社团拨款

作为效忠国家的公民,每年应该呈报所得税,缴交税务是每个国民的职责,也是应尽的义

务。政府应用这些人民血汗钱,提供各种设施,改善人民生活水准,乃天公地道的事,勿庸质

疑!利用人民的纳税钱,建桥筑路,给人民带来各种方便,市政府当局应该做的任务;就如人民

想用各种设施,有责任缴纳水雾,以减轻政府的负担,也是天经地义。

政府通过国州医院给选区拨款,往往都会发生意想不到的越权行为或滥用职权。同时有关

人民代议士,将可能会假公济私,挟持受惠团体回馈。否则,将丧失第二次的拨款机会,一般上

社团组织领导人,都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,敷衍了事。因此事件便一而再再而三地继续发生下

去。甚至,有些人更胆大包天,竟然想从社团拨款中抽取油水,以中饱私囊。他们这种不轨行为

令该党承受污点,形同破坏党名义,其罪非同小可!

马华公会在一些小地方的领导层,同时也兼负地方上的福利活动。其实他们应该扮演政府

及民间的桥梁,让政府党团间沟通顺畅,上情下达,下情上达。然而一些不肖的党区会领袖,仗

着在党内的意职位,持羽毛当令箭,把民众当白痴。因此,有些区会领导更是明目张胆,把政府

给社团的拨款当作是财路,从中得益;竟把拨款说成90%是马华区会的,强硬要社团主席从一万

元的拨款中支出九千零吉,如此说来该团体只得一千零吉。为什么给马华区会的款项必循通过地

方团体,难道堂堂的有关区会没有自己的户头吗?是否意味着这笔钱见不得光!何况大家都明

白,在社团组织里,没有收据证明怎么可以胡乱支出,那不就成了糊涂帐吗?

据说2008年,有关当局也曾拨出一万五千零吉给当地的另一个华团组织,也被由马华区会

领导人指示华团负责人退回一万四千零吉,并声言那是给马华区会的钱。真令人狐疑,这不是变

相骑劫吗?马华区会的领导层应该站出来交代清楚,告诉全体地方上的民众真相,决不是躲在黑

暗的地方放暗箭,除非是见不得光。而且民众也有权知道始末,大家光明正大,开诚布公向民众

到处事情的来龙去脉 !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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