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是对任何事物有过狂的热诚,片剂,就很容易被标签为极端分子。如果你对宗教产生过旺的热爱,任何人批评你的宗教,你便会挺而捍卫它,即使打架,也在所不惜。有时也许你并不会因有人出言损害你的宗教,只是自己的狂热,就足于被称为宗教极端分子了 !所以你若是太过于积极捍卫你的族群,你就是种族极端分子;又或者你太过于对人权,具有偏激的意见或看法,也是属于极端分子 !
话虽如此说,但要给一个人或组织标上“极端分子”的标签,并没有一个标准可循。一个人或组织,为了本身或个体的权益,积极争取,算不算是极端呢 ?见仁见智 !在大马的政坛上,虽然极端分子充斥市场,顺手捡来也有好几个 。可是被指责为极端分子的政客,往往都会给自己名正言顺的理由作为辩护,而且又反之别人是极端分子。所谓“做贼喊捉贼”,企图鱼目混珠 !
巫统、马华、国大党、回教党、行动党等,在过去的历史中,因种族宗教权益,不惜挑衅、叫嚣,甚至辱骂其他族群 。他们也总是分辩说自己是在捍卫本族权益而已,并指对方才是极端分子!
在各方互相指责对方是极端分子的情况下,道底谁才是极端分子呢 ?人民也开始模糊,我在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利益,也是极端分子吗?马来人捍卫马来人主权;华人捍卫华人的权益;印度人捍卫他们的权益;卡大山人、达亚人、依班人以及其他的原主民也在捍卫他们的主权,如果全都被标为种族极端主义者,那我们的大马还得了吗?
原本全国各族人民,应该放开胸襟,接纳各族群的一切,融汇能融汇为一体的文化,去芜存箐,把他们塑造成马来西亚独特的文化,何乐而不为呢 !其实各族群共同存在,并不会危害到别的族群的生存,相反的,还能互相激励;在良性的竞争下,也可以促使各族的进步及启发进取心,给国带来正面的影响。
虽然,现实政治环境中,许多政客为了个人生存,不惜发表偏激的言论,但是我们还是很庆幸,举国上下,仍然还有很多开明的各族进步人士。他们不断地扮演消防员的职责,扑灭种族极端分子所播下的火种,让广大的各族人民了解事实真相,为全民团结默默的付出,那是令人肃然起敬的伟大事业 !但愿这种全民“宏愿”能早日落实 !
Wednesday, October 7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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